(三)落实人文领域现行的多边和双边条约;
(四)加强在联合国人权领域的磋商与合作;
(五)就人文合作和促进保障人权问题与其他地区组织和一体化机制合作。
十一、本组织成员国指出,中亚的地缘政治、经济意义日益上升。本组织的蓬勃发展将促进本地区巩固战略稳定、维护和平与安全、开展经济和人文等多领域合作。
十二、安全领域面临的外部威胁与挑战成为扰乱本地区局势的因素。阿富汗局势仍在发展,毒品走私规模扩大,跨国有组织犯罪猖獗,因此必须加强合作,建立对上述威胁和挑战进行共同分析、预防和反应的机制。
元首们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驻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应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邻近国家及其他有关国家合作,更加关注打击阿富汗毒品生产和走私问题。元首们建议,在联合国安理会例行讨论阿富汗局势时将这一任务列入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的权限。
本组织成员国将继续共同努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性国际组织紧密合作,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网,应对恐怖主义和毒品威胁。
元首们强调,在对阿富汗工作方面,应加强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的工作,筹备召开本组织倡导的阿富汗问题特别国际会议,讨论共同打击恐怖主义、非法贩运毒品和有组织犯罪问题。
十三、元首们认为,建立中亚无核武器区是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条约体系的重要步骤。2006年塞米巴拉金斯克条约将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有助于打击国际核恐怖主义,防止非国家实体掌握核材料、核技术。
十四、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开放原则,愿与所有赞成本组织宗旨和原则的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建设性对话,并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开展自身活动。鉴此,本组织愿研究与其他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以保障地区稳定、安全与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地惠及本组织成员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库尔曼别克·巴基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