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双方将就扩大军兵种、防务相关教育机构、研究机构间的交流进行探讨。
十二、双方将探讨在联合国维和行动(PKO)、灾害救援等领域合作的可能性。
十三、为加深两国防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对对方国家的了解,双方同意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年军官和日本自卫队年轻干部互访,年内将相互邀请约15名尉官级干部访问对方国家一周左右。
十四、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在两国领导人的关心下,为推动中日关系改善和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双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期待该委员会今年底提交最终报告。
十五、双方积极评价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发挥的作用,同意继续开展这一研究。
十六、双方对去年两国人员往来达到500万人次表示欢迎,今后将继续扩大人员交往,为增进相互理解进行密切合作。
十七、双方对“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顺利启动表示满意。双方确认,今后4年每年开展4000人规模的青少年交流,并将为最大限度有效开展青少年交流作出努力。
十八、双方一致同意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友好交流,呼吁两国各界为促进青少年交流加强合作。
十九、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加强两国中青年干部交流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将继续支持开展这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双方一致希望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希望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二十一、双方对签署两国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表示欢迎,期待该中心为促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二、双方积极致力于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