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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印度共和国总理曼莫汉·辛格于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在北京举行会晤,决心通过发展两国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中国和印度(以下简称“双方”)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超过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双方认识到,中印都肩负着确保两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亚洲和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历史责任。

  双方确信,应该面向未来,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友好和互信的关系,充分理解彼此的关切和愿望。双方重申,中印友谊和共同发展将对国际体系的未来产生积极影响。中印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也不影响各自同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

  双方相信,在新世纪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潘查希拉”,应继续成为各国发展友好关系、为人类实现和平与发展创造条件的基本指导原则。一个建立在这些原则之上的国际体系将是公平、合理、平等和互利的,有助于促进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创造平等机会,消除贫困和歧视。

  双方认为,应尊重各国在确保基本人权和法治的基础上,自主选择自身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道路的权利。一个建立在包容和尊重多样性基础上的国际体系,将推进和平事业,减少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倡导开放和包容的国际体系,相信以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地理标准划线的做法无益于和平与和谐共存。

  双方相信,不断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多边主义是新世纪的重要目标。应肯定和加强联合国在促进国际和平、安全和发展上的核心作用。双方支持对联合国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包括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印方重申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愿望。中方高度重视作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理解并支持印度在联合国,包括安理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

  双方支持和鼓励区域一体化进程,认为这是形成中的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为发展提供了互利机遇。双方积极看待彼此参与区域合作进程,同意在包括东亚峰会在内的各个地区合作机制中加强协调和磋商,并同其他国家一道,建立更为紧密的亚洲区域合作新架构,共同努力推进亚洲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双方将加强在亚欧会议框架下的协调,共同致力于巩固和深化亚欧全面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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