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和俄罗斯联邦科学与创新署关于在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开展共同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对2002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的纪要》
--《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与俄罗斯技术工艺出口公司关于自俄引进铀浓缩四期项目框架协议》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和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开展田湾二期合作原则协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俄罗斯佩列斯维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
二
双方一致认为,巩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是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的重要任务。双方积极评价中俄经贸合作稳定持续发展,并表示将在互利平衡基础上继续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合作质量。
双方将为大幅提高机电和高科技产品在双边贸易结构中的比重而努力,并将其作为发展双边贸易的重要任务。为此,双方支持中俄机电商会的工作,促进机械、设备和其他高科技产品贸易共同合作项目的实施。
双方一致认为,切实扩大相互投资是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双方将完善中俄投资促进会议机制,并加紧完成《中俄投资合作规划》。
考虑到中俄地方和边境地区合作在双边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且潜力巨大,双方将继续积极努力,全面扩大和深化地方和边境地区经济、科技、人文和其他领域的交流。
双方指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将继续推动油气、电力领域的合作,包括从俄罗斯至中国的油气管道项目。双方同时指出,上述领域的合作对双方都应该具有竞争力。
双方认为,加强在核能领域的合作是双边经济合作的一个优先发展方向,对该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两国将继续在建设田湾核电站二期和浓缩铀工厂方面开展合作,并采取措施落实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原子能署关于和平利用核能中期合作议定书》。
双方愿继续在科技、航天、信息产业、民用航空、运输、银行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并落实相关合作项目。
双方注意到,环保问题在双边关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合作。双方高度重视跨界水领域的合作,同意尽快签署关于跨界水利用与保护的政府间协定。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