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行投资项目筛选、评估和实施协作条例》将对加强投资领域的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五、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合作,总理们责成本组织秘书处会同经贸高官会及专业工作组,对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规定的项目进行梳理。
六、鉴于本组织经贸和投资合作,包括推动落实示范性项目需要资金支持,总理们认为必须抓紧研究建立本组织发展基金问题。
七、2007年6月29日莫斯科首次能源部长会晤讨论了能源合作前景,包括成员国能源战略对比问题。总理们对会晤成果高度重视,强调各成员国必须密切合作,制定能源领域的共同立场。为此,2008年能源专业工作组例行会议应研究如何落实此次会晤达成的共识。
八、总理们指出,尽快完成《上海合作组织环保合作构想》草案的制订工作十分重要,并应就合理、有效利用地区水能资源问题开展合作。
九、总理们指出,落实现代信息及电信技术专业工作组遴选出的“上海合作组织就使用电子数字签名开展跨境电子合作”示范性项目,有助于促进本组织框架内高科技领域的投资合作。
总理们表示,将鼓励在本组织框架内开展科技密集型领域的合作,通过共同投资开发先进制造项目。
十、总理们指出,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草案的制订工作有助于深化交通领域的合作。
十一、总理们强调,至关重要的是尽快落实示范性项目,即“同步修建国际交通线E-40规定的伏尔加格勒-阿斯特拉罕-阿德劳-别伊涅乌-昆格勒及阿克套-别伊涅乌-昆格勒公路,并修建跨基嘎奇河大桥”和“开发交通线奥什-萨雷塔什-伊尔克什坦-喀什、布拉茨特沃-杜尚别-卡拉梅克-伊尔克什坦-喀什公路,并修建喀什货运中转站,用于组织多种运输”。总理们表示,国际交通线E-40规定的伏尔加格勒-阿斯特拉罕-阿德劳-别伊涅乌-昆格勒公路和阿克套-别伊涅乌-昆格勒公路应同步修建。
十二、总理们认为,研究铁路运输领域合作,包括通过进一步发展地区铁路网促进本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发展问题十分迫切。因此,成员国有关部门应研究确定本组织框架内新的交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