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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公报(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公报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7年8月17日至18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阿斯塔纳举行了正式会谈。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还会见了卡西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上院议长和卡里姆·马西莫夫总理。

  一、两国元首满意地指出,中哈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两年来,两国各领域合作快速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实际利益。近年来,两国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建立了有效的定期对话机制。双方强调,将保持经常性的高层互访,就双边关系和国际局势的重大问题举行磋商。

  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两国议会的交往,开展多层次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努力完善双边合作的法律基础。

  二、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改革,认为这是哈萨克斯坦及中哈关系进一步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双方强调,两国安全领域合作不针对第三国。双方将继续保持两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犯罪、毒品贩运领域合作的高水平和良好发展趋势,并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采取有力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双方将继续加强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

  四、哈萨克斯坦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重申2006年12月20日两国元首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1世纪合作战略》中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哈方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做的努力。

  五、双方将继续采取相应措施规范两国公民往来,并为其创造必要条件。双方将加强在打击非法移民活动领域开展合作,包括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查明和切断非法移民渠道,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同谋者。

  双方将根据各自法律为在对方国家从事投资贸易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对方国家公民的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

  六、双方将在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机制下,进一步加强两国在跨界河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本着公正、合理原则开发和利用跨界河流水资源。双方将采取有关措施,以实现上述原则,保障双方利益。双方将继续就建设霍尔果斯河“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工程保持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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