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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肖卡特·阿齐兹于2007年4月16日至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二、温家宝总理与阿齐兹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及其他中国领导人分别会见了阿齐兹总理。阿齐兹总理还访问了成都,出席了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馆的开馆仪式以及北京大学和四川大学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的开幕仪式。阿齐兹总理与中国企业界和金融界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
  三、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和会见。双方重申,中巴传统友谊久经考验,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典范。双方对彼此存在的“全天候友谊、全方位合作”感到自豪。
  四、中方表示,巴基斯坦是中国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中国将继续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巴关系。巴方强调,对华友好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石。中巴友谊久经考验,长盛不衰,深入人心。双方决心共同努力,推动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再上新台阶。
  五、巴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支持巴方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出的努力。
  六、双方决心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战略经济联系,以实现两国共同发展并造福两国人民。双方重视《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中巴自贸协定》、联合投资公司和自贸区服务贸易谈判;重视在具体项目、合资企业、投资、金融和银行业开展进一步合作;重视尽早完成中巴经贸合作联合研究。
  七、双方决心在《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指导下,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农业、制造业、汽车、纺织品、基础设施、公共事务、矿产、能源、信息技术、服务业、商业和教育领域的项目合作。
  八、双方对2007年4月9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巴经贸科技联委会第13次会议取得的丰富成果表示满意。双方对《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规程》的签署表示欢迎。该计划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中巴经贸合作达到一个更深、更广、更高的水平,并进一步实现两国互惠互利以及共同发展。
  九、双方同意逐步设立包括不同形式项目融资方式的总框架。两国积极促进双方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有效利用两国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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