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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对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表示赞同。
  两国总理指出,双方在落实中俄总理第四次定期会晤就林业合作、在莫斯科开设中国超市、中俄地区间建立和发展直接经贸往来,以及核能、油气大项目立项和实施等领域达成的协议取得了一定进展。强调签署和切实执行互免团体旅游签证和公民往来协定对规范两国间大量的公民往来创造了条件。
  在中俄总理第五次定期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两国总理直通保密电话通讯线路的协定;
  -关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俄罗斯联邦公民短期劳务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共同开发森林资源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2001-2005年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和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地学和矿产资源利用科技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俄罗斯联邦科学技术部关于在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和俄罗斯联邦税务部相互谅解备忘录;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俄联邦“苏联外经银行”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化和计量委员会关于在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认可和产品质量管理领域的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与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在根据1992年12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核电站和俄罗斯向中国提供政府贷款的协议》建造田湾核电站中中方为俄罗斯长制造周期设备制造提供支持的协议;
  -关于韩国天然气公司加入筹备铺设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科维克金凝析气田到中国和韩国输送天然气管道和开发科维克金凝析气田可行性研究的协议。

  双方强调,愿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上,在贸易和投资、科技、能源、动力和通用机器制造业、宇航、民航制造业、交通和军技合作等各具体领域开展积极的全面合作,充分挖掘双方经济潜力,促进两国经济技术合作总体水平的提高。
  两国政府总理同意继续在以下主要方面进一步发展两国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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