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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发展两国战略合作关系的声明

  (四)加强两国在贸易、经济、金融等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与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利益,推动上述国际组织在促进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方面发挥积极的桥梁作用。

  (五)加强两国人力资源合作,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依法保护两国贸易、投资、工程技术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落实两国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保护和促进投资协定》,扩大双向投资,加强两国投资促进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三、能源和矿产资源

  双方同意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鼓励两国有关部门签署并落实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支持两国企业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储运设施建设、炼油化工等领域开展合作。

  (二)加强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相互投资和技术合作,实现两国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

  (三)进一步落实中阿1983年签署的和平利用核能议定书,并加强核电和人力资源领域合作。

  四、文化、教育、旅游

  (一)主张应尊重文明的多样性,认为不同文明应通过对话和交流相互借鉴,平等相待。愿共同促进文明对话,推动构建和谐世界。

  (二)根据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加强两国在文化、教育、艺术、媒体、青年体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旅游合作,欢迎对方旅游部门来本国进行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中国政府批准阿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双方将就签署有关实施方案谅解备忘录展开商谈。

  五、科技

  开展在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高新技术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加强两国在科研机构、人员、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参与双边科技合作。

  六、军事

  (一)两国防务部门或军队在适当的时候签署军事交流与合作协议。

  (二)保持两军领导人互访,开展双方军事院校间的对口交流,加强两军在人员培训和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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