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商援函〔2003〕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签订本协定,条文如下:

第一条


  根据圭亚那共和国政府的需要,中国政府向圭亚那政府提供二千万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

第二条


  上述无偿援助用于实施两国政府商定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有关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有关实施本协定的帐务处理细则,将由中国银行和圭亚那银行另行签订。

第四条

  本协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两国政府履行完毕本协定规定的一切义务之日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