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及时落实双方在航天领域业已商定的优先合作项目,为执行中俄二○○四至二○○六年合作计划创造良好的财政和技术条件,包括研究在北京和莫斯科互设两国航天部门代表处的可能性问题。
(十一)积极落实二○○二年十一月四日签署的中俄在研制、生产和提供有前景的航空技术领域的合作联合大纲。继续就向中国出售俄产民用航空器材问题进行磋商。
(十二)在双方现有成果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中俄两国之间在通信与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特别重视中俄双方共同采取措施,支持俄移动通信运营商尽快进入中国通信市场。
双方主张在本国有条件的城市建立电子科研和生产基地。
(十三)加大中俄银行间合作的规模和力度,争取更多银行参与,争取中方银行对向中国出口生产周期长的商品的信贷支持,在反洗钱、打击向恐怖主义提供资金方面开展银行间合作。
三
双方一致认为,开展人文领域的合作将扩大中俄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加强两个伟大民族文明成果的交流。双方将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媒体、电影、电视、档案领域的接触和双边活动;起草有关协议,加强和完善人文领域相互协作机制,包括相互开设国家文化中心。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文化节、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文化节和在上海举办第一届中俄大学生联欢节将成为加强两国人文合作的盛事。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前夕召开的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的成果。1997年,根据中俄两国元首的倡议,为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促进双方睦邻友好合作,巩固和扩大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基础,中俄成立了该委员会。两国总理表示相信,委员会换届后将在巩固和扩大中俄关系社会基础方面继续开展系统性工作。这一工作具有战略意义,需要两国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各地区长期不懈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推动。
双方深信,落实委员会通过的二○○三至二○○四年度工作计划将极大地推动两国民间渠道的相互协作,深化和加强中俄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
四
双方高度重视在打击非法移民领域的合作。根据两国元首达成的协议,双方正加紧筹备成立中俄移民问题联合工作小组。
五
双方决心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包括保护黑龙江和其他跨界河流的生态系统,并在防止跨界环境的污染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在对跨界水体进行联合生态监测的基础上制定改善黑龙江状况的共同措施,并考虑制定关于在跨界水保护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