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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食品安全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食品安全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以下简称“双方”)
  认识到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
  认识到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对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性;
  致力于为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达成谅解如下:

第一条  背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和管理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的科学技术研究是科学技术部负责的重要领域之一。
  二、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依法成立的独立机构,负责制定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生产及进口到该两国销售的食品标准。

第二条  目的

  一、本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确定食品安全和标准领域的具体科学技术合作项目提供框架。
  二、本谅解备忘录目的如下:
  (一)使双方了解彼此有关法规要求及操作程序;
  (二)通过了解对方有关科学技术法规要求及操作程序,帮助双方官员提高专业能力;
  (三)在双方之间建立科学技术合作关系框架。

第三条  合作领域

  一、双方将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两国间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双方合作可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标准开发、鉴定设计及实施、风险评估结果及方法等方面交换信息;
  (二)在研究和科学风险评估方面合作并交换信息;
  (三)就有关食品安全和食品标准领域的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等)的工作交换信息;
  (四)双方专家及管理人员互访;
  (五)双方共同决定的其它方式。

第四条  合作活动及经费

  一、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将建立年度能力建设计划,包括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的条款,并就这些计划达成单独安排或制定年度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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