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甘肃妇女就业项目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国”)和加拿大政府(以下简称“加拿大”)为在中国合作执行一项加拿大发展援助项目达成谅解如下:
第一条 谅解备忘录的性质
本谅解备忘录是根据中国和加拿大一九八三年十月五日签署的《中加发展合作总协定》以及中国和加拿大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签署的关于“加拿大国际发展署计划下外国专家住房”问题的换文精神所制定的一项补充协议,旨在明确两国政府对本项目的承诺。本谅解备忘录不构成一项国际条约。
第二条 主管部门
一、加拿大指定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下称“加发署”)为承诺履行本谅解备忘录中加方义务的机构。
二、加发署将与加拿大咨询审计公司(CAC)签署一项行政协议,负责履行有关执行本谅解备忘录中第三条所述项目的有关职责。
三、中国指定商务部负责履行有关执行本谅解备忘录中第三条所述项目的有关职责。
四、中国指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履行有关执行本谅解备忘录中第三条所述项目的有关职责。
五、商务部指定甘肃商务厅负责履行有关执行本谅解备忘录中第三条所述项目的有关职责。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指定甘肃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履行有关执行本谅解备忘录中第三条所述项目的有关职责。
第三条 项目
一、加拿大和中国将参与甘肃妇女就业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目的是促进中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领域中继续进行经济改革,促进中国和加拿大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伙伴关系。本项目的目标是加强甘肃省、兰州市和白银市政府的机构能力,建立可持续性和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和失业保险制度,注重下岗和失业女工的需求;加强中央政府(尤其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机构能力,确保在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的就业系统和失业保险系统方面体现宏观-微观方面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