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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本组织一贯主张加强战略稳定和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体系,支持维护国际法秩序,将为实现上述重大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组织认为,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被赋予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责任,成为制定和执行国际法基本准则的核心。联合国应根据世界形势变化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以提高效率,增强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安理会的改革,应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和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或强行推动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本组织主张,下届联合国秘书长应来自亚洲。
  只有所有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广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挑战和威胁,而确定维护地区安全的具体方式和机制,是该地区国家的权利和责任。
  本组织将为建立互信、互利、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全球安全架构作出建设性贡献。此架构基于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摒弃“双重标准”,在互谅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尊重各国维护国家统一和保障民族利益的权利,尊重各国独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利,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
  必须尊重和保持世界文明及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历史形成的文化传统、政治社会体制、价值观和发展道路的差异不应被用于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社会发展的具体模式不能成为“输出品”。应互相尊重文明差异,各种文明应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和谐发展。
  四、中亚地区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各国在政治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亚国家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应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和理解。应支持中亚国家政府为维护安全与稳定、保持社会经济发展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所作的努力。
  将继续挖掘本组织潜力,加强本组织作用,为促进成员国合作,为建立和平、协作、开放、繁荣与和谐的地区作出积极贡献。
  成员国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将全面发展睦邻、互相尊重和互利合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原则立场和努力,不参加损害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国际组织,不允许利用其领土损害其他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禁止损害其他成员国利益的组织或团伙在本国领土活动。为此,成员国将协商缔结本组织框架内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多边法律文件的问题。
  成员国将一如既往地就国际和地区事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就涉及本组织利益的问题形成共同立场。
  本组织拥有在本地区维护稳定与安全方面发挥独立作用的潜力。当出现威胁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紧急事件时,成员国将立即联系并就共同有效应对进行磋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组织和成员国的利益。将研究在本组织框架内建立预防地区冲突机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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