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际高速船(HSC)安全规则》修正案
(2004年12月10日以海安会第MSC.175(79)号决议通过 2006年7月1日生效)
第2章-浮力、稳性和分舱
1 将第2.2.1节的标题“完整浮力”改为“浮力空间”
2 在第2.2.1.1段中,在现有以“考虑到..............”开始并以“..............稳性要求”结尾的句子末尾增加以下内容:
“如果在破损后的平衡位置浮力空间可能承受的液体压力增加,该空间的限界面和相关的开口及贯穿的设计和建造应防止液体在该压力下通过。”
3 在第2.2.3.2段的首句中,将“应”改为“可”。
附件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