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
关于澳大利亚柑橘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
为使澳大利亚柑橘安全输往中国,根据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和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以下简称DAFF)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输往中国的澳大利亚柑橘果实,包括橙(Citrus sinensis)、橘(Citrus reticulata)、柠檬(Citrus limon)、葡萄柚(Citrus paradisi) (以下简称柑橘),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并满足本议定书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
第二条 柑橘不得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见附1)。
如果在柑橘产区发现AQSIQ未评估的任何新的有害生物,DAFF应立即通告AQSIQ,以便确定其检疫意义以及是否需要采取适当的检疫措施。
第三条 柑橘应针对实蝇采取果实中心温度1℃或以下持续16天以上的冷处理。在DAFF监管下,冷处理应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附2)或出口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附3)进行。
采用出口前冷处理的相关设施应经DAFF和 AQSIQ共同批准,中方预检官员将对冷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审核冷处理结果。
第四条 柑橘果园应进行监测,确保没有玫瑰短喙象 Asynonychus cervinus发生;或选择在21℃以上,实施剂量为32g/立方米持续2小时的溴甲烷熏蒸处理 (如低于21℃,则每降低5℃投药剂量应增加 8g/立方米,最低处理温度不低于11℃)。处理技术指标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柑橘果园应进行监测,确保没有以下7种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如出口柑橘发现这些有害生物,则本出口季节相关果园的柑橘不得向中国出口。
遮颜蛾 Blastobasis spp.
隐斑螟 Cryptoblabes adoceta
苹果褐卷蛾 Epiphyas postvittana
橙实卷蛾 Isotenes miserana
冬生疫霉 Phytophthora hibernalis
丁香疫霉 Phytophthora syringae
壳针孢菌 Septoria citri
此外,应要求,DAFF应向AQSIQ提供柑橘溃疡病(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 citri)在澳大利亚的铲除及控制情况。
第五条 在DAFF监管下,柑橘果园、包装厂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预防和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措施 (IPM),以避免和控制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并维持果园和包装厂的植物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