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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公报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曾庆红2006年1月9日至11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并出席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的就职仪式。

  一、访问期间,曾庆红副主席与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举行了会谈,分别会见了艾哈迈托夫总理、阿贝卡耶夫上院议长、穆罕默德扎诺夫下院议长。曾庆红副主席向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转达了胡锦涛主席的诚挚祝贺和良好祝愿。
  曾庆红副主席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坦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对访问成果感到满意。曾庆红副主席对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以及哈萨克斯坦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二、双方认为,2005年7月,胡锦涛主席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共同宣布建立中哈战略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中哈深化各领域合作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三、哈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哈方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台湾独立”。

  四、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合作委员会的工作,并责成两国有关部门认真筹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五、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的成果,鼓励进一步扩大贸易和相互投资,重点加强在经贸、能源、交通、电信、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将继续发挥互补优势,挖掘合作潜力,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尽快启动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工作,积极探讨中哈天然气管道建设及其他项目。

  中方继续支持哈方为实施哈工业发展战略、提高经济竞争力采取的积极措施。

  六、双方认为,发展和深化能源合作符合双方的利益。2005年12月15日中哈原油管道阿塔苏至阿拉山口段如期竣工,标志着中哈能源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将鼓励和推动两国能源企业继续深化合作。

  七、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并愿在联委会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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