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愿加强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合作。双方强调,联合国应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全球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中俄支持联合国及安理会反恐委员会采取的反恐措施,并将继续致力于《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尽早生效和最终通过联合国《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双方认为,各国应切实加强反恐合作,形成打击恐怖主义势力的合力,避免使用“双重标准”。
七
中俄坚决反对核武器扩散并认为,有关各方应在朝鲜半岛核问题第四次六方会谈成果基础上,将和谈进程进行下去,尽快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双方呼吁六方会谈与会各方在今后的会谈中继续显示建设性、灵活和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履行各自在共同声明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双方将在六方会谈框架内继续保持沟通与协调,共同为推动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双方主张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朗核问题;认为伊朗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有利于尽快解决遗留问题。双方认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是欧盟和伊朗尽早恢复谈判,希望有关各方体现灵活,以通过外交方式解决伊朗核问题。
八
双方指出,中亚国家是中俄的友好邻邦,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充分尊重中亚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有效维护中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符合中亚所有国家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整个欧亚地区局势的积极发展。双方愿加强同中亚国家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协调与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共同维护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并促进中亚国家经济发展。
中俄满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加强成员国睦邻互信和互利合作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地区安全、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上海合作组织当前的中心任务,是把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中俄双方将与其他成员国一道,采取具体步骤,加强协调,推动在经济、人文以及安全等各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双方指出,中俄总理第十次定期会晤在双方特有的友好、理解与合作气氛中举行,取得了显著成果。双方对会晤成果表示满意。
双方商定,将于2006年在俄罗斯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一次定期会晤。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温家宝 米·叶·弗拉德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