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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十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支持两国石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包括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在石油开采和加工领域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双方欢迎扩大在中国、俄罗斯以及第三国境内油气项目合作的可能性。
  双方将努力保障从俄罗斯向中国铁路供油的稳定性,从2006年起供油不少于1500万吨。
  (六)积极推动两国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支持加快研究实施从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向中国供气项目。
  双方指出,2005年7月1日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和俄统一电力公司签署的长期合作协定十分重要,扩大了两国在电能领域的协作,责成上述公司加快实施上述协定。
  双方将为两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及其他国家的电力项目共同生产主要电力设备的合作提供协助。
  (七)根据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及俄开发东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战略,协调两国上述地区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地区合作,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为进出口货物通过两国边境创造便利条件,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密切的经贸联系。
  (八)共同努力加强和平利用原子能领域的合作,包括核电站建设、核燃料循环领域。
  (九)加强基础科学领域以及前沿应用科学、技术和工艺、特别是能源和节能技术、航空和航天技术、生物技术、化学、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运输技术、机械制造、生态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合作。
  完善双方科技合作项目的筛选工作,开展一批示范项目的合作,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协助双方科学生产部门解决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在内的技术产业化问题。向中俄“友谊”科技园以及其他中俄技术产业化基地提供法律保障及物质和财政支持,支持中俄“友谊”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扩大和深化其工作领域,加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区和俄经济特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深化中俄航天领域的长期合作关系。及时落实中俄航天领域2004-2006年合作纲要,加强协调,尽快采取必要的进一步措施,解决履行合同的财经和组织协调问题。
  责成航天合作分委会起草并于第七次例会上通过中俄航天领域2007年及今后几年的合作纲要,重点关注航天领域共同大项目合作;探讨月球和深空探测领域双方合作的可能性;责成双方专家尽快研究共同开发和落实大项目的可能性。双方认为,有必要加快两国航天部门在北京和莫斯科设立代表处的工作。
  (十一)中国黑河-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间的大容量高速率国际光缆建设和中国抚远-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间国际光缆扩容两项工程已经完成;双方签署了广播电视台站频率指配协调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俄邮政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未能就边境地区公众移动通信网络GSM900MHz频率协调达成一致;双方还指出,到目前为止,俄罗斯移动通信运营商进入中国市场项目未能完成,双方将继续努力落实该项目;双方商定将相互支持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卫星通信公司按照国际奥委会规则,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共同申请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卫星转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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