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
关于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理伊沃·萨纳德阁下于2005年5月26日至3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会见了萨纳德总理,温家宝总理同萨纳德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
  一、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广泛共识。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自建交以来的友好、真诚和富有建设性的关系。
  双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关于深化互利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所确定的双边关系的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克罗地亚共和国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及其所涵盖的所有相关立场,认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反对“台湾独立”,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解并尊重克罗地亚共和国为加入欧盟并完全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所做的努力。
  双方决定将双边关系提升为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二、双方认为,中国和克罗地亚在地区形势和当前国际问题上的立场相同或相近,同意今后继续加强磋商和交流。双方均重视通过多边方式处理国际关系,并表示愿与国际社会合作,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创造永久和平、幸福共享的世界。双方特别指出,联合国在实现上述目标的过程中应发挥重要作用。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对联合国系统进行改革,以使各地区成员国的代表性更加公平。双方将保持并加强在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中的合作。
  双方认为,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的全球性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双方强调,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反恐斗争中,应当重视广泛共识,相互合作,遵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三、双方支持增加和充实各级别的对话,包括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接触,就双边关系、改革与发展经验、国际和地区形势以及其它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双方决定开展更加频繁的高层对话,争取每隔五年实现一次总理或副总理级的互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