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支持联合国改革,认为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加强多边主义,提高联合国的权威和效率以及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能力。希望2005年9月14日至16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能通过反映千年宣言目标和任务连贯性的决议,加大各国落实这些目标和任务的实际力度,促进提高联合国在关键领域的协调作用,巩固21世纪集体安全体系,建设稳定和公正的国际秩序。
双方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涉及各方切身利益,相关决定应在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为避免造成会员国分裂,中俄反对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人为设定时限,表决未经协商一致的方案。
九
双方指出,同中俄毗邻的中亚国家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传统。双方充分尊重这些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符合中亚所有国家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也有助于整个欧亚地区局势健康发展。双方表示将加强中俄与中亚国家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协调和合作,以维护该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同时,双方重申,将深化和扩大同中亚国家的双边合作,为促进中亚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双方指出,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加强成员国的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促进本地区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因素。双方将采取切实措施,同其他成员国一道,深化和拓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安全、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十
双方愿共同努力,本着战略协作伙伴的精神加强合作,维护亚太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双方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合作机制下的对话、协调与合作。
中国欢迎俄罗斯加入“亚洲合作对话”,愿继续努力促进俄加入“亚欧会议”。中国欢迎俄罗斯与东亚已建立或正在形成的区域一体化体制建立联系。
十一
双方重申,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坚持对话和平解决方向,坚持维护半岛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支持朝韩继续改善关系,支持朝鲜与有关国家实现关系正常化。双方一致认为,六方会谈是寻求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最好最有效的方式。双方对有关各方近来为推动复谈所做的积极努力表示欢迎。双方呼吁会谈各方保持耐心,显示灵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推动早日重开六方会谈,并使会谈取得进展。双方愿进一步共同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
双方坚决反对核武器扩散,主张通过外交手段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尽早解决伊朗核问题。双方支持国际社会为推动政治解决伊朗核问题所做的外交努力,愿在这一进程中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