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双方强调,全面拓展包括贸易和投资在内的经济合作,是加强中印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决定,将努力使双边贸易额到2008年实现200亿美元或更高的目标。中印建立联合研究小组旨在考察两国间扩大经贸合作的潜在互补性,双方对联合研究小组的报告表示欢迎。联合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明确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其他经济合作领域的一系列相应措施,并建议加快落实上述措施,以清除障碍,推动中印加强经济交往。两国总理责成部长级的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考虑并协调落实有关建议。为此,双方将积极争取在未来六个月内召开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会议。联合研究小组已提议建立中印区域贸易安排,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并在贸易和投资促进及便利化方面达成共识,确认推动指定领域经济合作的措施。两国总理同意指定一个联合工作组,对中印区域贸易安排的可行性以及其带来的利益进行详细研究,并对其内容提出建议。双方注意到,建立财政金融对话机制的协定将进一步有利于两国开展有活力和多领域的经济合作。双方也将继续商签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两国已签署了印度葡萄和苦瓜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双方还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及时贯彻和履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印度农业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方对印度大米输华持积极态度,将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启动对印度输华大米的风险分析程序。
七、双方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旅游、青年交流、农业、乳制品业和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成立由两国科技部长任主席的中印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启动中印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的磋商。双方宣布,开展经常性青年交流活动。中方邀请100名印度青年于2005年年内访华。中方将于今年在印度举办“先进适用技术展览会”。
八、双方认识到加强相互联系的重要性,同意将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两国直达航班和轮船、旅游及民间接触。双方对中印两国在此次访问中签署进一步扩大民航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表示满意。
九、双方将继续在交换双方同意的跨界河流的汛期水文数据方面保持合作。为回应印方关切,中方同意,一旦各方面条件允许,将采取措施,对帕里河的天然坝体进行有控制的泄洪。两国在此次访问期间签署了提供朗钦藏布江-萨特莱杰河水文资料的协议,双方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还同意继续举行磋商,以早日就帕隆藏布江和察隅曲-洛希特河达成类似安排。双方同意,在能源安全和节能领域开展合作,包括鼓励两国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第三国协作勘探和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