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随着本组织机制化建设阶段的结束,本组织进入了成员国在组织框架内开展全面合作的阶段。六国元首支持有条不紊、持续不断地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确定的各项工作。为此开展的相互协作,既要有长远目标,也要有近期的优先方向。相互协作的目标是要在尊重各国特点和主权的基础上,确定六国的共同利益。
在塔什干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对于在本组织框架内开展应对跨国威胁和挑战的多边合作具有重大意义。六国元首认为,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机制应关注该协定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可以开展工作,制定一个在本组织框架内相互协作以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的综合纲领性文件。这些新威胁和新挑战包括非法贩运武器弹药、爆炸物、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和雇佣军等。
中亚地区及周边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满足其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是该地区及周边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保证。
为此,六国元首认为,有必要在二00四年秋比什凯克政府首脑(总理)例会前商定落实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措施计划,全面启动已成立的四个专家组的工作。重要的是确定采取系统的步骤,以促进采用经贸合作的现代形式,增加成员国间的贸易额,协调法律法规,逐步为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创造良好条件。除已实施和计划实施的促进本组织框架内一体化进程的措施外,六国元首认为现在应着手建立本组织发展基金和实业家委员会,并责成本组织秘书处尽快就实施上述项目准备相关文件。
六国元首总体上积极评价莫斯科峰会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强调必须确保对外经贸、交通、国防、文化、紧急救灾部门以及本组织成员国其他部门间的合作目标明确和富有成效。为提高各部门领导人会议机制的工作效率,应尽快制定和通过合作的法津文件,同时及时执行已达成的协议。
应当将环境保护及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问题提上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议程。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可在今年内开始共同制定本组织在该领域的工作战略。
三
六国元首确信,作为建立在平等伙伴、相互尊重、互信和开放原则基础上的非集团组织,本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符合国际发展的主流,有助于拓宽国际对话的空间。本组织愿积极和建设性地参与建立旨在团结广泛的国际力量,以应对全球和地区范围内的新威胁和新挑战的新的安全架构。为此,本组织将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首先是与联合国进行协作,为本组织所在地区乃至世界的安全和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