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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04)

  六、双方将根据此前签署的协定和达成的协议,继续保持两国国防部门之间的交往和互访,并发展军技合作。
  七、双方认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是全球安全与稳定的严重威胁。双方将在打击上述势力方面扩大双边和多边合作。
  双方将在双边协定框架内,继续有效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以及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包括对本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直接威胁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
  八、双方相信,访问期间签署的经贸、能源、交通和农业领域合作协定对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积极发展互利经贸合作,根据本国法律、双方已签署的双边合作文件及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为扩大上述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重申,将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哈合作委员会、中哈企业家理事会的潜力,优化贸易结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投资便利,扩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科技、信息、金融、航天和航空、服务贸易等领域的互利合作。
  双方在同为成员国的国际和区域经济组织内继续加强协作。中国积极支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双方愿为发展中哈边境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中方支持哈企业在中国西部地区投资。哈方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哈萨克斯坦各种经济项目建设。
  九、双方一致认为,地理相邻和经济高度互补是两国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密切合作的前提。进一步扩大和深化该领域合作,对双方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双方将共同努力,尽快建成阿塔苏—阿拉山口石油管道,并落实相关油田开发项目。
  哈方支持中方石油企业参与里海大陆架油气勘探和开发。
  双方将加快对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然气管道铺设方案的研究。
  十、双方认为,修建从多斯特克站至阿克套港口的横跨哈萨克斯坦的铁路干线,对发展连接亚太地区国家和欧洲国家的交通走廊的过境运输能力具有战略意义。中方支持这一方案,重视这条新干线对未来发展亚、欧国家之间经贸关系的潜力。
  双方愿加强合作,发展泛亚铁路北部通道,提高阿拉山口—多斯特克口岸的过货能力。双方同意共同研究和协调运价政策,以提高交通通道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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