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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经济和科技合作基本方向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
 经济和科技合作基本方向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采取共同措施,为平等信任、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坚实的物质基础,双方同意按以下基本方向发展两国的经济和科技合作。

经贸合作



  双方认为,努力寻求相互贸易进出口平衡是保证中俄经贸关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为双边经贸关系增添新的增长点。

金融



  双方将完善在银行、进出口信贷、结算关系、保险、税收及仲裁领域的合作。

能源



  1.双方决定大力开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合作。在这方面,双方将重点实施天然气管道东线(从俄罗斯联邦伊尔库茨克地区至中国的天然气管道)和西线(从俄罗斯西西伯利亚至中国的天然气管道)项目,开展从俄罗斯向中国消费市场输送和出口原油方案的前期研究工作。
  双方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被授权的本国国家部门和公司筹备上述项目,加快开展经济技术论证及其后续的项目实施。
  双方将以本国法律和国际实践的准则为基础,鼓励第三国的有关公司和金融机构参与实施这些项目。
  双方认为,在油气工业中应按国际通行的办法,包括产品分成协议,进行勘探开发油气田、建设油气基础设施、铺设和使用管道系统、天然气的有效利用、修建天然气地下储气库,以及科技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邀请周边有关国家参加上述油气项目的合作,并认为,这将巩固多边经济协作基础,加强亚洲相互信任、稳定和安全。
  2.双方同意研究从俄罗斯联邦伊尔库茨克州向中国输送电力项目的可能性。
  3.双方强调,发展在上述无生态污染的能源上的协作,是双方对亚洲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贡献,并表示相信,双方在燃料能源领域中的合作,作为二十一世纪改善全球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向之一,定将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支持。
  4.双方表示愿相互扩大提供、联合生产能源设备。
  双方欢迎两国的企业和公司在公开的市场竞争、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参加能源项目建设及现代化改革的国际招标。
  双方将鼓励两国企业、公司和金融机构在第三国合作建设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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