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钢材、铁钉、铁丝、小五金等
二、动力机械、起重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建筑和筑路机械。
三、纺织厂、造纸厂、制糖厂和其它轻工业工厂。
四、胶合板、玻璃、磁砖、卫生洁具和其它建筑材料。
五、染料、颜料、橡胶制品和轮胎、药品等。
六、棉布、人造棉布、棉纱、绸缎和复制品、棉毛针织品等。
七、瓷器、网绳、渔网、桌布和手工艺品。
八、自行车、缝纫机、搪瓷器皿、玻璃器皿、热水瓶、冰瓶、电风扇等。
九、纸张、各种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
十、地毯、漆刷、皮鞋、皮革制品等。
十一、其它。
附表“乙”: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货物
一、肉和肉制品
二、鲜鱼
三、玉米粉
四、腰果
五、蚕豆、豌豆、扁豆和其它豆类
六、木薯
七、木薯粉
八、咖啡
九、茶叶
十、辣椒
十一、动物饲料
十二、皮张和毛皮
十三、花生
十四、篦麻籽
十五、椰干
十六、烟叶
十七、芝麻
十八、葵花籽
十九、油籽、油料
二十、木材
二十一、棉花
二十二、西沙尔麻
二十三、大米
二十四、除虫菊和除虫菊精
二十五、植物油
二十六、蜂蜡
二十七、阿拉伯胶
二十八、大豆
二十九、红树皮
三十、拷皮和拷膏
三十一、木瓜精
三十二、木棉
三十三、云母
三十四、制磨料和高级耐火材料的透明金刚砂
三十五、装饰石头、美术石头等
三十六、宝石(钻石除外)
三十七、石膏
三十八、瓷土
三十九、煅烧和未煅烧的菱镁矿
四十、盐
四十一、蛭石
四十二、碎钢铁
四十三、锡砂和锡锭
四十四、有色金属碎料
四十五、白银
四十六、象牙
四十七、地板木块和木条
四十八、椰子
四十九、丁香
五十、甘桔
五十一、椰子纤维
五十二、椰子饼
五十三、海贝壳
五十四、海藻
五十五、椰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