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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一九八八年、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0年文化交流计划

  二十、在本计划有效期间,双方互派三名新闻界人士互访,时间不超过十天,届时双方将相互通报访问情况。
  双方通过外交途径至少在两个月之前将出访人员的名单及其简历通知对方。双方将在财政年度允许的基础上加以确认。上述人员的互访,意方将由意大利总理府新闻司负责办理。
  二十一、意大利方面告知,总理府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和科学版权司有权向把意大利文书籍翻译成外国语言的翻译家授予文化奖。此项申请应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三、文化和艺术

  二十二、中方表示希望派一个民族舞蹈团访意演出。
  二十三、中方将派一个由四人组成的文化官员小组到意大利考察艺术节。
  二十四、在本计划有效期间,意方将在华举办:
  意大利风景画展览或修复技术和先进工艺展览。
  在本计划有效期间,中方将在意大利举办:
  藏画(即西藏画)展览或湖北省民间艺术展览。
  二十五、在本计划有效期间,中方派一个四至五人的代表团考察意大利美术、音乐方面的发展及现状,为期两周。
  二十六、双方鼓励在考古领域内进行考察、研究和修复方面的合作。意大利方面由意大利中东远东学院实现合作。
  尤其是能在某些专题性研究项目上双方进行定期的学者交流。
  二十七、双方互派由三名文物保护专家组成的代表团到对方国家考察,为期两周。
  二十八、双方鼓励两国在电影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将互换电影资料,鼓励在对方国家发行电影作品和新闻片,支持中意合作拍片。
  在本计划有效期间,中意双方推荐互办电影周。

四、广播与电视

  二十九、双方鼓励、支持两国广播、电视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具体计划由两国有关机构商定。

五、档案馆、图书馆

  三十、两国档案管理机关鼓励并支持各自的档案馆和档案研究机构同对方的相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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