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文化
合作协定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87年11月5日
生效日期1987年11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开展两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根据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签订的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经过中澳联合委员会的协商,就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两国文化交流执行计划达成协议如下:
一、文化艺术
(一)中国文化部长于一九八八年访问澳大利亚。
(二)澳大利亚环境艺术部长于一九八八年或一九八九年访问中国。
(三)中国文艺家代表团五至七人于一九八九年访问澳大利亚,为期两周。
(四)澳大利亚文艺家代表团五至七人于一九八八年访问中国,为期两周。
(五)中国摄影家代表团二至三人于一九八八年访问澳大利亚,为期两周。澳大利亚摄影家代表团二至三人于一九八九年访问中国,为期两周。
(六)中国音乐家代表团三至四人于一九八八年访问澳大利亚,为期两周。
(七)双方互派画家一至二人到对方国家访问,为期不少于六周。
(八)中国民族音乐和舞蹈家小组于一九八九年访问澳大利亚。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九)澳大利亚舞蹈编导格雷姆·墨菲于一九八九年来华与上海芭蕾舞团进行业务创作。
(十)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导演或设计师一人访问澳大利亚,重点与普莱鲍克斯剧院进行业务交流。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十一)中国成都歌舞团演员张平于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九月访问澳大利亚,并与澳大利亚舞蹈团合作演出。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澳大利亚艺术管理考察团访问中国(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计划推迟项目)。
(十三)澳大利亚艺术教育代表团访问中国(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计划推迟项目)。
(十四)中国一名作曲家(如可能,建议电子音乐方面的作曲家)和一名翻译访问澳大利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计划推迟项目)。
(十五)中方派一戏剧学院院长访问澳大利亚。具体事宜另行商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计划推迟项目)。
(十六)双方各派一作家代表团到对方国家访问。具体事宜由双方有关单位另行商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计划推迟项目)。
(十七)中方派北京京剧四团于一九八八年到澳大利亚访问演出。具体事宜另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