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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九八八年至一九八九年文化交流计划

  在高校校际合作范围:
  基尔克里斯蒂安·阿尔布莱希特大学--杭州浙江医科大学;
  吕贝克医科大学--杭州浙江医科大学;
  基尔克里斯蒂安·阿尔布莱希特大学--杭州浙江农业大学;
  基尔克里斯蒂安·阿尔布莱希特大学--杭州大学。
  --邀请中国四名医科大学教授赴基尔进行为期四个月的考察;
  --邀请中国二名或四名农业大学的科学家赴基尔进行为期八个月或四个月的逗留;
  --邀请中国高校各二名青年科学家赴基尔大学进行各为期八个月的进修;
  --派遣德国高校各一名教师赴医科大学和农业大学进行为期四至八周的访问;
  --邀请中国二名年青科学家,特别是德语教师赴基尔大学进行为期八个月的进修;
  --邀请中国二名科学家赴吕贝克进行为期四个月的访问;
  --邀请中国三名科学家赴吕贝克进行各为期八个月的进修;
  --派遣四名德国教授赴杭州进行为期四周的访问;
  --交换书籍、杂志、出版物和科学资料。
  保留用于该目的的各项财政支出的批准情况。
  其他合作和校际关系:
  格尔默尔斯海姆美因茨大学应用语言学系--北京语言学院;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促进汉语-德语教学研究会--北京语言学院;
  柏林自由大学--兰州大学;
  基尔克里斯蒂安·阿尔布莱希特大学--复旦大学;
  慕尼黑工业大学--武汉大学;
  汉堡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汉堡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汉堡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机械学院;
  吉森·弗里德伯克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工业大学;
  慕尼黑电影电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
  萨尔州大学洪姆堡医学院--武汉同济医科大学。
  12.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
  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按惯例继续向中国年青科学家提供研究奖学金;向德国科学家提供菲多尔、吕嫩研究奖学金。
  13.高校范围以外的机构间合作
  A、双方同意应促进两国高校范围以外的科研机构的合作。
  双方强调中国科学院与马克斯·普朗克协会和弗劳恩霍夫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教委及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在科学交流和科研合作方面所起的作用。
  B、双方因此欢迎其他一些机构旨在促进两国科学文化交流而做出贡献。
  14.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
  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按惯例每年提供最多四十名奖学金名额(包括延期的名额)。
  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将特别致力于在文化科学领域里发展四川省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机构紧密合作。
  15.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
  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每年向中方提供最多六十个奖学金名额(资助七百二十人/月)。包括支持完成学业有必要延长的名额。这一项目首先用于科学后继人才的培养和进修。目的在于读完德国高校的学业--一般是完成博士学位。如迄今为止,与中国有关机构商定这一资助项目和充分利用而颁发奖学金。
  阿登纳基金会将继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委的经济政策对话,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轮流举行一次讨论会。阿登纳基金会将与中国孔子协会交换代表团。此外,还将邀请几位在中国有特殊作用的作家和艺术家访问德国。
  16.汉斯·赛德尔基金会
  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于1988/1989年向中国研究生和科学家提供最多四十五个奖学金名额。奖学金的人选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同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共同选拔。对奖学金生的选拔,三个组织均有建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同赛德尔基金会在本计划执行期间各交换一个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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