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
一九八八年至一九八九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87年11月5日
生效日期1987年11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文化交流和加强两国友好关系,在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于北京签订的中菲两国文化协定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经过共同协商,商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八九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如下:
一、文化管理和研究
1.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文化官员代表团五人于一九八九年访菲两周。
中国政府邀请菲律宾文化遗产行政官员代表团五人于一九八八年访华两周。
2.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五名民间艺术研究人员于一九八八年访菲两周,交流研究方法和筹划举办民间艺术展览。
中国政府邀请菲文化中心五名民间艺术研究人员于一九八八年访华两周,交流研究方法和筹划举办民间艺术展览。
3.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六名研究人员代表团于一九八九年赴菲考察菲传统艺术的研究方法。
中国政府邀请菲方派六名研究人员代表团于一九八九年来华考察中国传统艺术的研究方法。
4.中国政府派中国戏剧家协会的三名戏剧研究人员于一九八八年访菲两周,作为一九八七年菲文化中心三名戏剧行政人员访华的回访。
5.菲律宾政府派五名群众文化行政人员代表团于一九八八年访华两周,作为一九八七年五名中国群众文化行政人员访菲两周的回访。
6.双方建立省级文化馆间的联系,进行资料交流和人员往来。
二、表演艺术
1.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舞蹈家协会的四人舞蹈家代表团于一九八九年访菲十天。
中国政府邀请菲律宾四人舞蹈家代表团于一九八八年访华十天。
2.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十五人表演艺术团于一九八九年访菲演出两周。
中国政府邀请菲律宾十五人器乐小组于一九八八年访华演出两周。
3.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四人音乐家小组于一九八九年访菲两周。
中国政府邀请菲律宾四人室内乐小组于一九八九年访华两周。
4.菲律宾政府邀请中国音乐家协会三名作曲家于一九八八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间访菲两周。
中国政府邀请菲大音乐学院三名现代流行音乐作曲家于一九八九年一月至九月期间访华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