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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政府关于在教育、农业和空间技术合作方面达成谅解的换文


  一九七八年十月,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代主席周培源博士为首的中国教育代表团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主任理查德·西·阿特金森博士为首的美国教育代表团在华盛顿特区会谈期间,就两国的教育交流达成了谅解如下:
  一、双方同意要按照、并贯彻上海公报的精神,实行一项教育交流计划;
  二、两国将进行一项互利的有来有往的科学和学术交流;
  三、交流将包括学生、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在对方国家执行研究和学习计划;
  四、双方交换了其学生和学者感兴趣的专业名单以及他们想去工作的机构名单。各方将尽力满足对方在学习和研究机会方面的要求。各方将根据本国的法律和规定,迅速为进行这种交流发给签证;
  五、派出一方将支付其参与交流的人员的费用;
  六、双方均可充分利用可能提供的任何奖学金;
  七、各方负责此计划在其国内的执行,包括负责向对方提供咨询及有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八、双方同意派出的学生和学者应遵守接受国的法律和规定并尊重其风俗习惯;
  九、中方表示希望在一九七八至一九七九学年派出总数为五百至七百名的学生和学者。美方表示希望在一九七九年一月派出其国家计划中的十名学生,一九七九年九月前派出其国家计划中的五十名学生,以及中方能接受的其他数目。双方同意尽力完成这些计划;
  十、为了每年确定交换的学生和学者数目,以及讨论交换计划的进展,双方将在必要时会晤。重要问题也可通过两国政府协商。此外,双方鼓励各自国家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学者之间进行直接接触;
  十一、双方认为这次会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两国关系的改善,它为两国之间进行科学、技术和教育领域的交流开拓了广阔的前景。双方还相信这样的交流是有助于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的。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农业交流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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