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文化协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为实施两国政府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拉瓦尔品第签订的文化协定,进一步加强两国友好关系,同意签订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的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如下:
文化艺术
一、巴基斯坦文化官员代表团(五人)访华。
二、中国文化官员代表团(五人)访巴。
三、巴基斯坦艺术团(二十九人)访华。
四、中国艺术团访巴。
五、巴基斯坦画家代表团(五人)访华并举办画展。
六、中国画家代表团(五人)一九八七年访巴并举办画展。
七、巴基斯坦举办中国绘画展览。
八、一九八七年中国举办巴基斯坦传统工艺或摄影展。
九、巴基斯坦民间艺术文学考察小组(四人)一九八六年访华。
十、中国民间文学考察小组(三—五人)访巴。
十一、巴基斯坦文物博物馆考察小组(三人)访华。
十二、中国文物博物馆考察小组(三人)访巴。
十三、巴基斯坦三名艺术工作者一九八七年来华学习舞美设计半年。
教育
十四、巴基斯坦高级教育代表团(五人)一九八六年访华。
十五、中国每年向巴提供二十名奖学金名额,其中三名学习语言,其他学生的学习专业另商。
十六、中国政府同意接受五名经巴政府推荐的自费生来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