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各派一个由四人组成的博物馆主任或馆长代表团到对方国家进行为期十五天的访问。
双方鼓励两国博物馆之间进行资料交换。
2.一九八六年法方将派一个二至三人组成的代表团访华,为期二周,作为对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中国文化部文物局代表团访法的回访。
三、图书与出版
1.双方希望继续发展两国图书馆之间的图书、出版物和人员之间的交流。双方本着对等方式为对方的研究人员到本国的图书馆和档案室查阅资料,特别是历史、古代和现代文学方面的资料提供最大方便。
2.双方鼓励翻译出版对方的文学作品,并为此将寻求切实可行的方式。
3.双方怀着加强两国文学家联系的愿望,每年将互派一个由二人组成的作家代表团,到对方国家进行为期二至三周的访问。
4.双方鼓励两国互办书展,并鼓励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大型国际书展。
双方希望在图书方面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并促进相互间的图书贸易。
四、电影
1.双方希望鼓励合拍电影。
为此,双方表示,将努力尽早签订合拍电影方面的协议。
2.中方一九八六年或一九八七年在法国举办中国电影周。法方一九八七年在中国举办电影周。
电影周期间,双方将互派一个由四名专业人员组成的电影代表团。
五、广播、电视和新闻
广播
双方根据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法国国家电台之间签订的协议,鼓励加强两个电台之间的节目和报道小组的交流。
双方同意发展利用电台各部门推广汉语和法语并介绍两国文化。
电视
双方希望,根据两国电视台之间签订的协议,加强电视节目和拍摄小组的交流。
应法国最高视听权力机构和法国电视专业人士的邀请,中方将于一九八六年派一个广播电视代表团访法,作为对一九八五年法国最高视听权力机构代表团访华的回访。
法方每年将接待二名法语电视教学“法语入门节目”摄影进修人员。
新闻
双方对新闻记者方面的交流有所增加表示满意。双方将鼓励两国新闻记者之间加强合作关系。
法方每年将向中国新闻专业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奖学金名额。
六、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