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磷铵复合肥料生产装置
生产规模:年产六万吨(以100%P2 O5 计)。
罗方将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向中方提交最终技术报价书的补充资料。在这次会议期间,中方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罗方将于一九八二年一月份答复。中方收到之后四十五天内派遣专家组赴罗讨论技术和设备分交问题。之后,在六十天内罗方提交商务报价书,自中方收到商务报价书后三十天内,双方在北京进行商务谈判。
(6)柴油机油泵油嘴生产线
会议期间中方向罗方提交了该生产线所需要的设备清单。中方希望了解罗方提供有关设备的可能性。
2.同中方合作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的项目
(1)工业硅车间(二期工程)
中方已于一九八一年四月将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交付完毕。双方将继续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
(2)维生素A和维生素B6生产装置
一九八0年九月罗马尼亚专家代表团赴华,同中国专家进行了设备分交和设计分工。
一九八一年九月,中方提交了合同草稿。双方商定,签订合同的谈判将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在布加勒斯特进行。
(3)磺胺嘧啶生产装置,包括甲醇钠装置
一九八0年九月,中方提交了技术报价书,一九八0年十二月,罗方提出了对技术报价书的意见。
一九八一年一月至二月,中国专家组赴布加勒斯特解释技术报价并进行了设备分交。
双方商定,中方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提交合同草稿,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就签订合同进行商谈。
(4)各类机床、压缩机、锻压设备
罗方要求中方提供机床、压缩机、锻压设备。
双方商定,于一九八二年第一、二季度双方专家进行商谈,以落实项目。
(5)人造晶体生产线
双方商定,一九八二年上半年两国专家将互相考察和落实项目。
(三)研究发展两国经济技术合作的新建议
1.炼油厂生产高级润滑油
双方商定,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互派专家考察和技术交流,对润滑油生产装置和润滑油原料生产装置(包括脱沥青、糠醛溶解、脱蜡、催化裂化等)进行参观,探讨具体合作项目。
2.油田的二、三次回采
双方商定,于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进行专家互访,探讨合作的可能性。
3.有色金属贫矿利用
罗方向中方建议在这一领域进行合作,并于一九八二年一月提供有关这方面经验的技术资料。中方在收到有关资料后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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