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部部长 住房和建设部部长
李 强 穆罕默德·法德尔·侯赛因
(签字) (签字)
附: 伊拉克共和国政府邀请中国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
(一)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
李强先生阁下
阁下:
为巩固伊拉克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友好联系,发展两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予伊拉克一九八二年民族发展计划部分项目的建设提供机会,从此愿望出发,我谨代表伊拉克共和国政府直接邀请你们建设下列项目:
一、巴士拉城阿拉伯河上的阿布德尔桥;
二、伊玛拉城的卡哈拉桥;
三、伊玛拉城的穆塞拉哈桥;
四、哈迪萨至H2地区的公路。
我们将在近期内向你们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一般条款和规范,供你们研究,以便两国有关机构和公司商签项目合同。
如蒙阁下确认上述内容,我将不胜感谢。
顺致崇高敬意。
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住房和建设部部长
穆罕默德·法德尔·侯赛因
(签字)
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于北京
(二)我方去文
伊拉克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部长
穆罕默德·法德尔·侯赛因先生阁下
阁下:
我高兴地收到了您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的来函,内容如下:
(内容同对方来文,略。)
对阁下来函,我谨表示谢意,并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上述来函内容。
顺致崇高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
李 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