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几内亚比绍关于援建卡松果医院的换文
(签订日期1981年4月2日
生效日期1981年4月2日)
(一)我方去文
几内亚比绍共和国经济协调和计划部长
瓦斯科·卡布拉尔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帮助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建设卡松果医院,其规模为100床位和每天约300门诊人次。
二、该项目所需费用,从一九七五年七月九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几比绍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贷款项下支付。
以上如蒙阁下复函确认,我将不胜感谢。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几内亚
比绍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刘 英 仙
(签字)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日于比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