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赞比亚
共和国三国政府关于坦赞铁路第三期技术合作会谈纪要
(签订日期1980年8月29日
生效日期1980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代表团、赞比亚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于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在卢萨卡就坦赞铁路第三期技术合作问题举行了会谈。会谈是在友好、诚挚的气氛中进行的。现将会谈中商定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三国政府代表团听取了坦赞铁路局总经理和中国铁路专家组长关于坦赞铁路的工作报告,一致同意要注意这两个报告。
坦赞铁路自第二期技术合作以来,在中、坦、赞三国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由于坦赞铁路局全体职工和中国专家组的共同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尽管由于暴雨所造成的严重的路基塌陷和桥梁被炸,坦赞铁路两年来还运输了货物一百七十余万吨,输送旅客二百七十余万人次,为坦、赞两国经济的发展和支援南部非洲的解放斗争作出了贡献。三国政府代表团对此表示满意。
三国政府代表团回顾了坦赞铁路的历史,认为中、坦、赞三国在这方面的合作是富有成效的,并愿意继续进行这种合作。
二、中国政府同意:
1.在中、坦桑两国政府一九七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贷款项下和在中、赞两国政府一九七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贷款项下,各支付人民币一千万元,用于坦赞铁路局向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采购急需的零配件。为此,三国政府之间签订了有关议定书。
2.将中国政府同坦桑尼亚政府、赞比亚政府一九七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签订的机车贷款协定的还款期推迟二年,即改为从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至一九八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的五年内,分五次偿还。为此,三国政府之间签订了有关议定书。
3.派遣一百五十人的专家组,对坦赞铁路的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和物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此,三国政府之间签订了有关议定书。
三、对坦赞铁路姆-马段水害的迅速整治和谦比西大桥的修复,是关系到坦赞铁路正常运输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务须及早整治和修复。坦、赞两国政府表示,在铁路局向货主催收的欠款不够用时,决心对坦赞铁路局提供必要的财政帮助。中国政府同意提供技术帮助,并为配合大桥的修复,督促中国有关公司加速运送已商妥的急需物资。
整治水害所需的物资、施工机械、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方式,将由坦赞铁路局同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另行商签协议。所需资金由坦赞铁路局在坦、赞两国政府帮助下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