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
德方将继续支持预备部。细节问题将在共同备忘录的新文本中确定。
11.“同济之友协会”继续执行与同济大学已达成的向同济大学提供奖学金、派遣教师和提供仪器援助的计划。协会支持同济大学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开展的各种接触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协调。
12.高等院校间的校际交流与高校合作的其他形式
双方欢迎两国高等学校和其他科学机构间的校际合作协议以及在此范围内的广泛交流,特别是科学家和学生的交换。双方将为保持和加强这种科学交流,进一步促进已有的校际交流与合作。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的交流计划将由各自的校际学校商定。德方将尽快通过外交途径提交一份它所了解的高等院校校际交流的名单。
此外,双方欢迎在德国州和中国省之间特别协定和共同声明范围内所进行的高教领域的合作。
13.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
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按惯例继续向中国青年科学家提供研究奖学金,并向德国科学家提供菲多尔·吕嫩研究奖学金。
14.高校范围以外机构的合作
(1)双方一致同意,应促进两国高校范围以外的科学机构的合作。
双方强调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和中国科学院,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在科学交流和科研合作方面所起的作用。
(2)因此,双方也欢迎其他一些机构旨在促进两国科学文化交流而做出贡献。
15.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
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每年提供最多四十名奖学金名额(包括延长的名额)。
弗里德里希·埃伯特基金会将特别致力于在文化科学领域里发展四川省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
奖学金生的挑选将按迄今为止的程序进行,基金会保留与中方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专门协商的可能性。
16.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
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一九九0至一九九三年向中方提供最多为四十名奖学金名额(资助四八0人/月),包括支持完成学业并有必要延长名额。此计划的目的在于使中国学生读完德国高校的学业——一般是完成博士学位,它首先用于科学后继人才的培养和进修。
奖学金生的挑选将按迄今为止的程序进行,基金会保留与中方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专门协商的可能性。
17.弗里德里希·瑙曼基金会将每年向中国学生及科学家提供最多三十个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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