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方赞助措施
中方每年向德国科学工作者提供最多十个为期一至三个月的研究名额到中国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进行研究工作。
4.代表团互访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各邀请一个最多五人的教育代表团,作为期二至三周的考察。代表团的组成由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DAAD负责。细节届时另商。
中方将考虑,在与DAAD协商后邀请最多十个德国汉学家访问中国十四天。德方将考虑,在与DAAD协商后邀请最多十名中国日尔曼学学者访问德国十四天。细节另商。
5.会议和大会
双方在各自可能的范围内,欢迎和赞助本国的科学家到对方国家参加国际会议或大会。
双方将考虑,以何种形式举办一次由各方最多为十人参加的大学校长联席会议的可能性。
6.高校实习生
双方根据各自的可能,欢迎在一些高等院校之间已经进行的互换高年级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实习性工作。
德方建议,除现有的协议外,通过国际性协会加强实习生的交换工作。工程科学、自然科学、农业和森林科学的国际实习交流工作可通过IAESTE(国际工科学生交流协会)进行,经济学学生可通过国际实习生交换组织AIESEC(国际经济和商业学生协会)进行。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的交换工作,中方也将积极考虑,选择一单位,参与IAESTE的实习生交换工作。
7.在北京建立DAAD办事处
双方对在北京建立办事处而将要达成的协议表示欢迎。双方将尽一切力量,尽快开展办事处的工作。
8.科学图书馆的合作与学术文献的交换
双方欢迎两国科学图书馆之间的合作。
以中国学术研究机构为一方,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和德方高等院校及图书馆为另一方,继续交换书籍与刊物。
此外,德方可通过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向中国的学术机构提供德方学术出版物。
9.建立与中国高等专科学校方面的合作
双方对至今在高等专科学校之间的合作表示欢迎并将继续合作。双方均考虑,交换一个各为四人的高等专科学校代表团到对方国家考察一至二周。
一九八五年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和浙江省签署的关于建立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的共同备忘录已于一九九0年夏成功地完成。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将努力在今后可能的范围内支持宁波高等专科学校。
巴登—符滕堡州支持康斯坦茨和南京高等专科学校已建立的校际关系,在此,将借鉴巴登—符滕堡州的培训方案使南京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示范性的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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