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
科技合作项目计划议定书
(签订日期1991年12月2日
生效日期1991年12月2日)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在达卡签订了,并于一九九0年六月三十日在北京续签了两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鉴于该协定第一条规定两国将通过在各个科技领域里交流科技经验和成果来开展科技合作;
为执行该协定的第三条和第四条,协定的双边执行单位,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孟加拉国科技部,同意根据该协定第二、五、六、七和八条,在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度执行包括下述计划(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议定书。
第一部分 中方承担的孟方项目
项目1:地下水、沙、石流确定同位素跟踪技术考察
人数:三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孟加拉政府科技部
接待单位:交通部
项目2:考察中国科技博物馆设施
人数:二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孟政府科技部
接待单位:中国科协
项目3:农村能源技术考察
人数:四人
天数:十四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孟政府科技部和科学工业研究理事会
接待单位:农业部
项目4:基因工程技术考察
人数:二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科学工业研究理事会食品研究所农业研究理事会
接待单位:农业部
项目5:淡水养鱼考察
人数:二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渔业和畜牧部(渔业局)
接待单位:农业部
项目6:畜牧家禽饲养与项目管理考察
人数:二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二年
派出单位:渔业和畜牧部(畜牧局)和计划委员会
接待单位:农业部
项目7:乡镇企业考察
人数:三人
天数:十天
派出时间:一九九一年
派出单位:工业部和小企业公司
接待单位:中国星火总公司
项目8:药用植物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