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
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三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91年11月23日)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实施两国政府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拉瓦尔品第签订的文化协定,为加强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同意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如下:
文化艺术
一、中方将在巴基斯坦举办《中国版画展》,随展二人,为期半个月。
二、双方将互派画家小组三至五人访问对方国家并介绍本国的传统绘画艺术。
三、中方将派三十至三十五人组成的杂技团访巴。
四、巴方将派由不同文化艺术专业组成的妇女代表团三至五人访华。
五、巴方将派一个二十至二十五人的艺术团访华。
六、双方将相互举办民间工艺品和反映民情的图片展览,随展人员一名,为期两周。
七、双方将合作交换和出版文化出版物。
八、双方将就“科沙·达斯坦”民间传说进行共同研究。
九、双方互派五人民间文艺学者考察团访问,为期一个月。
十、双方互派四人档案考察团访问对方国家并考察对方国家的档案工作。
十一、双方在档案领域将开展下列合作:
1.摄制微缩胶卷;
2.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
3.改善保管条件和环境控制;
4.进行关于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记录处理等方面的短期培训。
具体实施办法由双方有关部门商定。
十二、巴方将在中国举办题为“巴基斯坦——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旅游摄影展,为期一个月,巴方一名博物馆学家随展。
十三、巴方将派由考古学家、建筑史学家和博物馆学家组成的三人代表团访华参观重要考古遗址、历史古迹和博物馆以考察中国文物的保护、展示以及博物馆组织,为期两周。
十四、中方将派由考古学家、建筑史学家和博物馆学家组成的三人代表团访巴参观重要考古遗址、历史古迹和博物馆以考察巴基斯坦文物的保护、展示以及博物馆组织,为期两周。
体育
十五、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的体育交往,具体事宜将由两国体育组织另行商定。
教育
十六、中方于一九九二年派五人教育家和教育行政官员代表团访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