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偿还的贴水
根据贷款条例第3.06(b)之规定,兹对本贷款本金的任何部份提前偿还时应付贴水的百分比作如下规定:
提前偿还时间 贴水
在提前偿还日适用于未偿还的
贷款余额的利率(以每年的百分
率表示)乘以:
到期前不超过3年 0.12
到期前超过3年不超过6年 0.24
到期前超过6年不超过11年 0.44
到期前超过11年不超过16年 0.64
到期前超过16年不超过20年 0.80
到期前超过20年不超过23年 0.92
超过23年 1.00
附件4: 采购
1、除非亚行另行同意,本附件下列以下各段所指的程序将用于本贷款资金支付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中。本附件所谓“服务”一词不包括咨询服务。
2、货物和服务采购应按照1989年3月颁布并不断修订的《亚行贷款项目采购指南》的规定进行,该指南已提交给借款人。除了下面第5和第6段的规定外,在进行货物和服务采购时,不得对任何一个或一类供应商或承包商给予任何限制或优惠。
3、①土建工程以及机电合同预计价款相当于1千万美元或以上的,以及设备和材料供货合同相当于50万美元或以上的,应根据采购指南第二章的规定,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授予合同。投标前,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承包人须通过资格预审。
②凡属国际竞争招指标授予的合同,总采购通告(亚行将分期安排出版)应尽早送交亚行,在任何情况下,最晚不得迟于项目首次资格预审邀请或招标邀请发布之前90天。此通告的形式,细节和内容应符合亚行的合理要求。只要还有某种货物和工程需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进行采购,就须向亚行提交必要的信息,以不断更新总采购通知。
③按照《采购指南》第四章规定,凡属经国际竞争性招标授予的合同,采购活动须经亚行审查。每一份根据此程序递交亚行的资格预审和招标邀请草本应最迟在发布前42天送抵亚行,内容应包括亚行合理要求的信息,以便亚行能安排分别发布此类邀请。
④设备和材料供货合同价少于50万美元(不同于次要项目)的,应在采购指南第三章所描述的国际采购基础上授予。
5、在国际竞争性招标条件下,对国内投标和国外投标进行比较时,根据借款人的意见以及本附件附录的规定,对下列情况给予优惠。
①在借款人国内制造的货物,提供该类货物的投标商应向借款人和亚行证实该产品国内附加值部分至少是该产品出厂价的20%
②根据亚行规定为合格的国内承包商进行的土建工程。
6、根据亚行可接受的程序,对包括土方、防护栏、防护网、交通标志、信号和建筑以及辅助设施且合同价少于1千万美元的土建工程合同,可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人中,通过国内竞争招标授予合同。承包人的资格预审、选择和雇请应按亚行的批准进行。授予合同之后,应向亚行提交三份此类合同的复印件。
附件4 附录1: 国产货物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