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交通厅出资的国内施工监理咨询专家应按亚行接受的程序选定聘用。
附件六: 项目的执行和项目设施的运营
公路设计标准
1、借款人应考虑根据亚行技援(T.A.NO.2573-PRC)对公路标准审查的建议和工作,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出版修改后的标准以改善公路设计和施工。
道路交通安全
2、借款人应保证江西省和省交通厅执行本项目的所有道路安全措施,包括:
(a)使用与国际标准一致的道路标记;
(b)路堤及中央分隔带设置安全防护栏,包括反光标记显示;及
(c)提供有关道路安全和交通工程的培训。
运营和养护
3、借款人应保证,项目竣工后,项目和设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进行运营和养护。
附件: 项目的执行
执行机构
1、江西省交通厅将作为该项目的执行机构,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管理、监督和协调。
项目管理办公室
2、江西省应在江西省交通厅内成立九江--景德镇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1)包括确保与项目实施有关各机构之间适当联络在内的对项目活动的监督与协调工作;(2)审查项目实施情况;(3)监控项目进度,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
3、九景项目管理办公室还应负责监督安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并确保使之与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相一致。
辅道
4、江西省应确保由地方政府执行辅道的改建工程。九景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负责监督和协调辅道的改建。
环境
5、江西省应责成省交通厅通过借款人的国家环保部门确认了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中阐述的缓解措施和环境监控安排及推荐方法,确保与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有关的环境影响问题降到最低限度。江西省应责成省交通厅每年向亚行报告一次环境监控安排的结果。
安置计划
6、江西省应责成省交通厅执行已同意的安置计划,补偿安排及对受影响人的调查和监控计划。江西省应责成省交通厅让亚行获知安置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特别是要确保受项目影响而搬迁的人员的生活。得到提高或至少能保持项目开始以前的生活水平。
收费
7、江西省应或责成省交通厅设立并定期审查和调整其高速公路的收费以便使其项目下修建的公路至少能支付运营和养护经费、折旧费以及能使债务的偿还及利息支付达到债务偿还超过年折旧率的程度。
法人化
8、江西省应责成省交通厅让亚行获知其项目公路的养护、运营、管理商业化及法人化的进展情况,并责成省交通厅在一九九八年下半年的项目中期检查之前与亚行共同磋商,以决定以上所提目的法人化的时间表。
培训
9、在实施亚行贷款的海外培训以前,省交通厅应与执行施工监理的国际咨询专家共同分析需求并报亚行确认:(1)培训安排和指定参加培训的候选人名单;(2)在省交通厅由参加国外培训的人员准备的教室/课程安排;(3)为加强和实施此类培训课程所需的培训设备清单和培训辅助设施。教室设立后,省交通厅应向亚行提交其对教室安排的评价,并确定拟正式列入省交通厅日常人员培训计划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