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七、违约责任
1. 成交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_____%的违约金。
2. 成交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采购人向成交人偿付本合同总的10%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向成交人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本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十、效力相关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报价文件、承诺函、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十一、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