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
(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