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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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