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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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