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
│ A— 9 │解约日期 │
├─────┴──────────────────────────────┤
│仅在双方意欲修改等10.3条的条件下可填写。 │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若在__(日期)之前货物交付,则在通知卖方的情况│
│下,买方将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
└────────────────────────────────────┘
十三、
┌──────┬───────────┬─────┬───────────┐
│ A— 10 │延迟交货的责任(第10.1│ A— 11 │货物与合同不符的责任 │
│ │、10.4或11.3条) │ │限制(第11条) │
├──────┴───────────┼─────┴───────────┤
│仅在双方意欲修改等10.1、10.4或11.3条│仅在双方意欲修改第11.5条时填写。 │
│时,才可填写。 │ │
│迟延交货之预定损害赔偿金应为: │卖方对因货物不符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之│
│□每周(占延迟交货价款的)__%,最多│责任应为: │
│(占延迟交货价款)__% │□仅限于已证实之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
│或者: │、利润损失等)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
│□__(规定金额) │__%; │
│ │或者: │
│在因迟延而解约的情况下,卖方对迟延赔 │□如下(列举): │
│偿金额限于未交货物介款的__% │ │
└──────────────────┴─────────────────┘
十四、
┌──────┬─────────────────────────────┐
│ A— 12 │买方保留与合同不符货物时,卖方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
├──────┴─────────────────────────────┤
│仅在双方意欲修改第11.6条时才可填写。 │
│ 如买方保留不符货物,价款的减让不得超过: │
│这些货物的价款的__%或__(订明金额) │
└────────────────────────────────────┘
十五、
┌──────┬─────────────────────────────┐
│ A——13 │诉讼时效(第11.8条) │
├──────┴─────────────────────────────┤
│仅在双方意欲修改等11.8条时,才可填写。 │
│任何对货物不符之诉讼(如第11.8条所规定)必须由买方在不晚于自货物到达目的 │
│地之日起__(天)提出。 │
└────────────────────────────────────┘
十六、
┌──────┬─────────────────────────────┐
│ A——14 │适用法律(第1.2条) │
├──────┴───────────┬─────────────────┤
│ A—— 14(a) │ A—— 14(b) │
├──────────────────┼─────────────────┤
│ 仅在双方意欲使其销售合同受某一国│在双方意欲选择除卖方所在国法律以外│
│内法律而不是CISG约束时,才可填写。以│的某一国法律解决CISG未作规定的问题│
│不解决方式并未被推荐。(见导论3) │时,才填写。 │
│ 此项法律由__(国家)之国内法管辖│GISG未作规定的任何问题将由__ │
│。 │(国家)之法律管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