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适用经营户与农民订立的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代销委托单位:_________
委托书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县(市)_________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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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 单价 │总金额│
│种 类│名称│单位│ ├──┬──┬───┬──┤(元)│(元)│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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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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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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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写下列条款中的□时,请打"√"。)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种子标准号: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按《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予以赔偿。
四、出卖人交付种子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包括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等资料及相关服务;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书面的种子来源、产地、商标或品牌、质量标准、有效期限等简要说明。买受人应按出卖人提供资料中的要求栽培、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