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需求和优质烟叶生产要求,本着有利于提高烟农效益的原则,指导乙方选择适宜地块,合理进行轮作,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2、向乙方提供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优良品种。
3、向乙方兑现本年度烟叶生产物资扶持或优惠政策,推荐优质高效农药、化肥等烟用物资。(附件1)
4、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5、入户指导乙方做好初分预检工作,约时、定点、轮流收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6、在烟站张榜公布烟叶收购价格(附件2),悬挂根据国家标准制作的收购仿制样品。认真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严格遵守烟叶收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和纪律,公平、公正验级。
7、对交售手续齐全、符合烟叶国家标准要求的合同内烟叶,甲方全部收购。对需要重新进行分级挑选的,须向乙方说明原因,经乙方重新挑选整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收购。无合同或超合同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8、必须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烟叶收购款,不打白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种植优质烟叶的土地、劳力、资金及烟叶调制设备等条件,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2、服从区域烟田规划安排,保证同一地块不连年种植烟叶,按照以烟为主的要求,合理进行轮作。
3、保证将甲方提供的扶持物资全部用于烟叶生产,不挪作他用。
4、保证种植甲方所提供的种籽或烟苗,不使用自留、自繁烟草种籽。
5、不使用未在烟草上登记的农药品种,不使用降低烟叶品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品。
6、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各环节的烟叶生产,确保烟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
7、保证按照烟叶国家标准要求和技术指导进行分级扎把,不掺杂使假。
8、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向甲方出售烟叶,自觉维护烟叶收购秩序。不跨站(点)交售烟叶,不向第三方出售烟叶或提供售烟IC卡、合同,不倒买、倒卖、转借合同。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乙方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举报,申请裁决,确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